为了切实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广西防城港市从9月1日起执行全市城乡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全市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所需资金市本级财政负担30%,各区、县(市)财政负担70%,最低养育标准包括孤儿已享受的低保标准或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该市还明确提出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平均生活水平以及物价上涨指数,建立城乡孤儿的生活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该政策的出台,对推进该市孤儿救助工作,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起到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