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西街办事处:
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关系到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是实行科学发展观,创新机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通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中底数不清,救助政策把握不透,管理不规范,资金滞留、挪用,救助标准偏低,救助对象不够公开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和规范救助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我区地处自然灾害频发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当前农村中仍有一部分困难群众,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残疾、智障、缺乏劳动能力等导致自身抵御灾害、摆脱贫困的能力较弱,必须依靠政府救助才能保障其基本生活。因此各乡镇、西街办要从践行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增强责任感,切实把各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统筹城乡发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实把这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抓紧抓好。
二、多策并举,健全制度,积极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各乡镇、西街办要按照“政府主导、自治组织配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和坚持“个人申请、分级评议公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以低保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支撑,其他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偿,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社会保障和救助能力。
(一)服务网络。各乡镇、西街办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一要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救助对象的审批、社会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二要确定工作人员,一般每4-5个村配备一名干部,负责救助对象的确定、公示、资金的分配和发放工作;三要选好信息员,每村要选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村群众生产、生活、人口变更等各类信息报送工作。
(二)救助程序。各村民政信息联络员必须掌握全村救助对象基本情况,给包村专干及时准确的提供信息,在确定救助时,先由民政专干对所负责的村的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本人申请和平时掌握情况确定救助对象,并与乡镇包村领导和村干部进行对接沟通后,提交村评议小组在该村进行评议,确定救助标准,公示7天后上报救助花名;由乡镇民政办汇总,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加盖政府印章,报区民政局审批,审批后录入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区财政通过银行 “一折统、一卡明”直接发放到户,特殊情况直接发放现金(五保供养、大病救助),对灾害应急救助资金,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户,春荒、冬令灾民救助资金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户。
(三)信息储备。各乡镇、西街办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把信息录入微机,及时、准确、动态地掌握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基本依据。我们计划对全区所有的农村居民都进行信息化、系统化管理,10月底完成目前救助对象的调查录入工作,2010年完成所有农村居民的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录入分为以下几类:(一)社会救助:1.城市低保对象;2.农村低保对象;3.城乡大病救助对象;4.五保供养对象;5.90岁以上享受补助的高龄老人;6.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7.救灾救济对象:①自然灾害救济②临时救济;8.子女教育救助对象;9.法律援助对象;(二)优抚安置:1.定期定量补助;2.伤残抚恤;3.退伍军人安置。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落到实处
(一)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保障。各乡镇、西街办要精心选配责任性、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民政专干。区民政局为每乡镇再配备一台专用电脑,用于各类救助信息的录入管理。
(二)加大推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乡镇、西街办要根据社会救助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规范社会救助的申请,评议、审定和发放程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各乡镇、西街办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慈善机构、红十字会等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帮困扶贫活动,使之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