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发〔2008〕66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甘人发〔2008〕28号)规定,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
三、西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市编委发[2008]30号文件(“九定”方案)规定,核定我单位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总编制数为3名,其中:全额拨款3人,领导职数为副科级正(副)职2名,单位内不设内设机构。单位现有正式在册人员3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工勤技能人员一人。
主要工作职责及任务:
1办理本辖区内婚姻登记工作,颁发婚姻证;
2出具本辖区内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负责撤销本辖区内受胁迫的婚姻;
4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政策,倡导婚育新风。
四、岗位设置情况
(一)结构总量及比例
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我单位设置管理型单位,管理岗位占主体岗位。设置岗位总量3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0%。
(二)“三类岗位”数量及内部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总量3个,其中:八级岗位2个,九级岗位1个。